文明单位创建专栏

做城市生态的使者

倡 议 书

公司全体员工

        公司自2001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,在党支部和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已蝉联二十二年的省级文明单位。2023年新一轮省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即将开始,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文明建设水平,更好的展示公司已取得的文明成果,公司党支部谨向全体员工发出以下倡议:

一、从我做起,积极参与文明建设

        我们要一如既往的珍惜并主动维护公司多年来的创建成果,牢固树立集体荣誉感,关心创建工作;要发扬主人翁精神,主动宣传文明新风,维护公司良好形象,关心公司建设发展;始终保持公司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是每位员工的应尽责任。

24提倡书1.jpg

二、遵守社会公德,争做文明公民

        践行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遵守“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”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;从点滴做起注重言行举止,有序停放车辆,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整洁、优美;积极履行各项义务,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增强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意识;争做道德高尚行为示范的文明公民,以自身形象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

24提倡书2.jpg

三、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

        公司每位员工要树立崇尚科学、崇尚文明、崇尚进步的意识,反对封建迷信,破除陈规陋习,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,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,勤劳致富,勤俭节约。

24提倡书3.jpg

四、遵守家庭美德,共创和谐社会

        要遵守“尊老爱幼,男女平等,夫妻和睦,勤俭持家,邻里团结”的基本家庭美德规范,以人为本,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,关心、爱护、尊重家庭的每一位成员,勤俭节约,移风易俗,讲究卫生,努力创造和谐家庭,不断提高生活质量,做一个热爱家庭的好成员。

        职工同志们,让我们行动起来,以新的文明单位复评为契机,积极参与,努力践行,为公司的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的贡献。

24提倡书4.jpg


湖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党支部

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

2023年6月


地址:浙江省湖州市吉山二路99号园林大厦 Copyright©2021 湖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.All Rights Reserved    浙ICP备2021025409号-1    浙公网安备 33050202000886号